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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雷克萨,为荣耀战!

“算了,拳头就好了”说完,我就想用拳头上

“等等!”

“怎么了?”我很不爽的看着雷克萨,刚刚正是他阻止的:“既然你武器断了,我等你去换,或者你选择用什么方式解决。”

“呸呸呸!我还要什么武器,拳头一双,打就是了”“那这样啊,为了公平,我该把武器放一下,同样也用拳头就行了。”

“你个斧王不用斧子算什么?雷克萨,你还是拿斧头。”

雷克萨一愣,随即怒形于色:“你以为我是趁人之危的人吗?!”

我也一愣,哈哈一笑:“看来部落中还没有完全忘记荣耀的,来战吧!”

“好!来战!”

“噼噼啪啪啪!”我们你给我一拳,我给你一拳,在场的两个人互相拳头击打,不过由于我体型比雷克萨小,总是可以适时地在关键时刻躲开雷克萨的致命拳头。

不得不承认,雷克萨的力量真的很强,而兽人中,最强的恐怕就只有他,熊猫人陈•风暴烈酒和其他的诸如牛头人凯恩等又不属于部落、巨魔中的洛克汗又是辅助为主,控制加回血为主的存在。

食人魔脱离出部落又有很长时间,严格来说食人魔是兽人术士们导致的产物。

而雷克萨是食人魔和兽族的混血儿,他的力量也继承了食人魔,以肉体硬拼那真的是傻子,有装备不用用什么?

我在雷克萨跟前,才发觉到他为何如此强大,一个是他的血脉,一个是他的战斗意志,这在整个部落中其实都很难得,很多人说过:“兽人永不为奴!除非,包吃包住。”

这看似是打趣,难道就真的没有发生吗?

兽人收容所是干什么用的?它们就是用来关押兽人的,但是很奇怪的是,兽人竟然就在收容所里面待下去了,原因很简单,在部落兽人吃不饱,在收容所里面人类管吃管住。

他们根本没有什么荣耀和战斗意志可言。

眼前的雷克萨却丝毫没有那种感觉,他的战斗意志比得上海军上将和他的精英守卫。

他是罕有的战斗意志超强的兽人,但我更不明白既然他拥有这样的力量,在燃烧军团入侵的时候为什么他没有出现,他在怕什么?

一边思索着这个问题,我一边找雷克萨的破绽,我发现他的下巴也坚硬无比,无法给他致命一击。

(我:我们未能击穿敌人的装甲!!!作者:what?你小子还演起来了。)

于是我决定改变战术,通过远比雷克萨小的身体,这样就可以借助体型小的优势给雷克萨出其不意的致命一击,必须要攻其不备,而不是他防守的结结实实的正面。

果然,在我改变战术的情况下,方法开始奏效了。

“扒!”雷克萨被我一击击退,人族战士一起举起武器:“库尔提拉斯无敌!”

但我心里很清楚,雷克萨并没有被击败,他还有再战之力,我严肃的等着他的反击。

“好小子,倒是小看了你。”雷克萨吐了口血,大大咧咧的说道:“不过,你击退了我,你们就已经胜利了,我认输!”

部落瞬间垂头丧气,反观人类那边,士气高昂,不断欢呼,庆祝此次的大胜。</div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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